红军斗笠厂旧址位于福建省长汀县城西门街席稿坪新村79号(今长汀电大工作站)。
1931年冬,红四军军需处斗笠收购站组织汀州个体斗笠工人建立红军斗笠厂,厂长周信彬(湖南人)。工厂共有工人108人,干部3人。工序分为破篾、编制和刷油。实行计件工资,每个工人每月可领到工资9至12元,高的可达15元以上。月产量可达6000顶。毛主席十分关心红军斗笠厂,1932年冬到红军斗笠厂视察,指示要想办法多生产斗笠,支援红军,并提出了改进斗笠式样的意见。厂支部书记廖二子组织工人老师傅经过精心编制,终于编制成功。改进后的斗笠,面上印上了“工农红军” 四个大字,还刷上了桐油,美观、耐用、不怕雨水,受到了广大红军指战员喜欢。为了满足红军行军打仗的需要,斗笠厂的工人可以不去参军,已经去当红军的,也被送回了斗笠厂。1933年秋,红军斗笠厂还从家家户户都会做斗笠的南山坝谢屋村招收了100多工人,使斗笠产量猛增。1934年仅生产9个月,产量就超过20万顶,保证了中央红军长征时每名指战员都有一顶斗笠。
20世纪90年代建长汀电大工作站时,红军斗笠厂遗址被拆除,建成砖混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