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汀县城南郊。始建于宋代,清代重修,平房,土木结构,占地面积196平方米。1933年2月18日,中共福建临时省委在此召开反第四次“围剿”紧急会议,作出了《关于执行中央局“关于在粉碎敌人四次‘围剿’的决战前的党的紧急任务”的决议》。1961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