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少数民族政策
2020-05-2810:34:43来源:作者:蓝松英

龙岩市有49个少数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在全市7个县(市、区),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有上杭县;少数民族乡有2个(上杭官庄畲族乡、上杭庐丰畲族乡),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乡(镇)有11个,均分布在上杭县。少数民族中的畲族,居住相对集中,其他少数民族为杂散居住。少数民族群众具有大分散、小聚居的特征。过去由于历史原因,他们居住在边远山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土地贫瘠,生产形式单一,经济发展缓慢。随着社会进步和少数民族政策的落实,境内少数民族乡村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卫生等各方面都得到长足发展。

1988年1月,福建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居住在上杭县的蓝、雷、钟姓民众恢复畲族成分。上杭县共有18个乡(镇)159个村5806户的蓝、雷、钟姓群众31792人,恢复畲族身份。

上杭县在生育、教育、干部选拔等方面为少数民族同胞制定了不少优惠政策。如从1988年7月1日开始,上杭县对符合上级政策规定的少数民族群众实行少数民族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允许一对夫妇生育2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人申请,乡(镇)审核,经县级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安排生育3个孩子:夫妇已有2个孩子,其中有1个是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妇都是独生子女的;再婚夫妇一方是初婚,新组成的家庭只有2个孩子的。

在教育方面,从2001年起,上杭县贯彻少数民族考生享受招生加分照顾政策,中考照顾分数为总分的5%(37 分),高考照顾20分(高考限庐丰、官庄畲族乡少数民族考生)。鼓励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预科班,对被录取为民族预科班的学生,不仅享受考分照顾,并由校方发给特殊津贴。

在干部培养选拔方面,从1996年始,民族乡的乡长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11个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乡(镇)配备1名以上的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党政领导,民族村的村主干基本上由少数民族村民担任,县还配备少数民族副县长。建立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每年保持少数民族副处级后备干部名单5名—6名,少数民族科级后备干部名单20名—30名常量,实行滚动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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