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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元宵节风俗
2021-11-2308:43:51来源:《龙岩地区志》作者:

农历正月十五日为“元宵”,本区称“月半”,客家称“上元”、“开大正”。因历来除饮宴之外,主要以赏灯为乐,故又称“灯节”。是夜,城厢通衢悬挂各种各样的灯具,有龙灯、鱼灯、蝙蝠灯等,家家室内挂有宫灯、走马灯等,均供游人观赏。大型的娱乐活动:龙岩有众多的采茶灯队演出,各县皆有舞龙、舞狮、竹马、船灯表演和燃放烟火。


舞龙  即以7~12节的各色龙,以竹篾为骨,贴上彩纸,内燃烛火发光,俨然一条真龙紧随球状龙珠舞动;客家有的以稻草扎成龙头、龙身,插上香火,称为“香灯”,表演巨龙横空腾跃蜿蜒游转动作,踩着锣、鼓、钹、钟的节奏,满场游转翻腾,气势恢宏。在通衢小巷,龙灯游弋其间,途经人家大门舞动时,各家放爆竹接龙。最后在烟花爆竹的热潮中“烧龙”。

船灯  表演形式丰富、活泼,寓表演与灯展于一体。由艄公艄婆在同一条船内道白、歌唱、表演,以管弦乐奏小调配乐,优雅欢悦,诙谐可笑。稚童喜欢“骑马灯”、“放水灯”,宫灯和各种动物灯。

本区的焰火,以一竹木竿直立地上,上下缀以各色灯花炮仗,由下而上逐层燃放,呈现五光十色、姿态万千的礼花饰物,雅称“鲤鱼喷花”、“雪花盖顶”、“水浇红莲”、“仙女散花”等。

元宵节时,客家有“上丁”习俗,即将旧历年内新出生的男孩名字写在专门制作的纸灯上,送到祖祠悬挂,并送若干香油供奉祖先,寓祖先给予荫福之意。

 旧时,龙岩、漳平有人夜间到别人的菜园里拔菜,通常在原地燃上一支蜡烛。如此拔菜不算偷。此俗今已消失。

 建国后,元宵闹花灯的盛况空前,人山人海,万民同乐。尤其是近10年来,规模逐年扩大,花灯制作发展为电动化、艺术化,更为精美生动。龙岩市于80年代曾举办过倾城壮观的彩车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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